公交车下车被电动车撞了,责任该由谁承担?
我今天坐公交车下车,刚从车门出来就被一辆电动车给撞了。当时脑袋都懵了,现在身体还有点疼。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是谁的责任啊?是公交车司机、骑电动车的人,还是我自己也有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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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交车下车时被电动车撞了,责任的认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来确定。 首先,如果公交车司机没有按照规定停车,比如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上下客,或者停车位置距离路边过远,导致乘客下车后必须进入车道才能到达安全区域,那么公交车司机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司机的不当停车行为给乘客下车带来了安全隐患,增加了被撞的风险。 其次,骑电动车的人如果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等,那么骑电动车的人通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有明确规定,例如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如果骑行人违反了这些规定,导致与下车乘客发生碰撞,就需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另外,乘客自身也可能存在一定责任。如果乘客下车时没有观察周围的交通情况,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贸然下车被撞,那么乘客自身也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例如,乘客在下车时应该先确认后方是否有来车,确保安全后再下车。 在实际处理这类事故时,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多方面的证据,综合判断各方的责任比例,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来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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