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车开门撞到电动车是谁的责任?

我今天下车开门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一辆路过的电动车。现在骑车的人要求我赔偿,我觉得挺冤的,因为当时我也没注意到后面有车。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是我全责,还是骑车的人也有一定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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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下车开门撞到电动车的情形中,责任的划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即注意义务。注意义务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人们应该保持谨慎、小心,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在下车开门时,开车门的人有义务观察车辆周围的情况,确保开门不会对他人造成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是在车辆停稳后,开车门的人没有尽到观察义务,贸然开门撞到电动车,那么开车门的人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为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注意义务,其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然而,如果骑车人存在明显的过错,比如骑车速度过快、在机动车道行驶等,那么骑车人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骑车人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本身就违反了交通规则,这种情况下他自身的过错行为对事故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责任划分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如果停车的位置本身就不符合规定,比如在禁停区域停车后开门撞到电动车,那么停车方的责任可能会更大。因为违规停车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总之,下车开门撞到电动车的责任划分要综合考虑开车门人的行为、骑车人的行为以及停车位置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的责任认定通常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来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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