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抢三秒撞人该如何赔偿?


当公交车抢三秒撞人后,赔偿问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公交车撞人这种情形下,如果公交车一方存在抢绿灯导致撞人的过错行为,通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是指受害者因治疗本次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以医院的票据为准。护理费是指在受害者需要护理期间,护理人员的费用。误工费则是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事故导致受害者财产的损失,比如衣物损坏、携带物品损坏等,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赔偿的流程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不同的。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了交强险的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可能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如果公交车没有购买商业险或者商业险也不足以赔偿的,就由公交车所属的运营单位来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与公交车运营单位、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