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有人摔倒时,护理费该如何计算?
我在坐公交车的时候不小心摔倒受伤了,现在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人护理。我想了解下,在这种公交车上摔倒的情况,护理费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呢?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算,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当在公交车上有人摔倒,护理费的计算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考量因素。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护理费的计算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例如,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是每天200元,护理期限确定为30天,护理人员为一人,那么护理费就是200×30 = 6000元。在实际计算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以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护理合同、护工费用发票、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等)来确定最终的护理费数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