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拆迁如何补偿?
我有一个营业场所,现在面临拆迁,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能获得怎样的补偿。不知道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包含哪些方面,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补偿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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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拆迁补偿是指在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的营业场所及其经营者所给予的经济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补偿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对营业场所本身价值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补偿用于弥补经营者因搬迁营业场所产生的费用,比如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等费用。临时安置补偿则是在经营者找到新的营业场所之前,给予的过渡性费用,以保障其正常经营的过渡。
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般来说,会考虑营业场所的经营状况、利润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补偿数额。
在确定补偿时,征收部门会组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营业场所进行评估。经营者可以积极配合评估工作,提供相关的经营资料,如财务报表、纳税记录等,以争取合理的补偿。如果经营者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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