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租赁合同该如何处理?

我和子女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现在有些状况不知道怎么处理。合同期内子女提出提前解约,我不太愿意。而且租金支付也有延迟情况。我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子女租赁合同该怎么处理,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要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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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子女租赁合同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租赁合同的基本概念。租赁合同就是出租方把租赁物交给承租方使用、收益,承租方支付租金的一种合同。在和子女签订的租赁合同里,双方同样要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就明确了租赁合同的定义和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子女作为承租方出现提前解约的情况,要依据合同里的约定来处理。要是合同有约定提前解约的条件和违约责任,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比如合同约定提前解约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子女就需要支付。要是合同没有相关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子女赔偿因提前解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像空租期的租金损失等。 对于租金支付延迟的问题,同样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有关于租金支付时间和逾期支付责任的条款,子女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或者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要是合同没有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子女逾期支付租金,你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若子女仍不支付,你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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