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过程中是否要切实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
我开了家小店,之前注册的时候填了经营范围。最近有个新业务看着挺赚钱的,想做这个新业务,但不在我原来核定的经营范围里。我就想知道,经营过程中是不是必须得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来,不按这个来会有啥后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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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营过程中,确实需要切实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它反映了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要经过批准就可以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指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项目。第三十七条规定,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 如果企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第四项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企业应当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如果需要开展新的业务,应及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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