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企业在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时需要同时缴纳的附加税费,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依据。 城建税,全称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它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其作用是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有所区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 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 1%。例如,某企业位于市区,本月实际缴纳增值税 10 万元,消费税 5 万元,那么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城建税 =(10 + 5)× 7% = 1.05 万元。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3%。这个 3% 的征收比率是由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的。比如,还是上述企业,本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10 + 5)× 3% = 0.45 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大部分地区的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 2%,计算公式为:应纳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2%。仍以上述企业为例,本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 =(10 + 5)× 2% = 0.3 万元。 综上所述,企业在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时,要先确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再根据相应的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不同地区可能在地方教育附加等方面存在差异,企业需要关注当地的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