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人没受伤误工费怎么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在被车撞了但人没受伤的情况下,要计算误工费,需要考虑多个方面。 首先,确定是否存在误工事实。即便人没受伤,但如果因为处理事故、配合调查、去医院进行必要检查等耽误了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就存在误工的情况。例如,你因为被撞后去交警队做笔录、去医院进行全面检查,而向单位请假,单位因此扣除了你的工资,这就属于因事故造成的误工。 关于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需要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在人没受伤的情况下,误工时间通常就是处理事故和检查等实际耽误工作的时间,可以由单位出具的请假证明等文件来确定。 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也就是说,你在误工期间,单位实际扣了你多少工资,误工费就是多少。你需要提供单位的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来证实你的实际收入减少情况。二是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例如,你是有固定收入的上班族,月工资为5000元,因为此次事故耽误了3天工作,单位扣除了你690元(5000÷21.75×3)工资,那么误工费就是690元。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耽误3天工作,误工费同样是690元左右。 总之,被车撞人没受伤计算误工费,关键在于证明误工事实和确定合理的误工时间与收入状况,并且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