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被扶养人抚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我因意外导致十级伤残,家里还有需要我抚养的人,我想了解下十级伤残情况下被扶养人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到底是怎样的,该怎么去算这笔费用,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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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十级伤残被扶养人抚养费计算标准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于十级伤残的情况,一般认为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首先要确定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假设这个标准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