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补偿是按照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吗?
公司要裁掉我,说给我补偿。听别人说裁员补偿是看上一年平均工资,我不太确定。我就想弄明白,公司给我算补偿的时候,到底是不是按照上一年平均工资来算呢?我怕自己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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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员的情况下,补偿确实通常会参考上一年的平均工资。这里我们先解释一下“上一年平均工资”这个概念。它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就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说,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公司因经营问题要裁员,小李被列入裁员名单。如果小李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公司应当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因为工作年限3年零4个月,其中4个月超过了半年,按照规定应按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为3.5年。 不过,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以,在裁员补偿计算时,上一年平均工资是一个重要的计算依据,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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