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1年能否抵刑期?
我因为涉嫌一些案子被监视居住了1年,现在案子判下来了要服刑。我想知道这之前被监视居住的1年时间能不能折抵现在的刑期呢?要是能抵的话,具体是怎么个抵法?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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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而刑期则是指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 关于监视居住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在指定居所被监视居住,那么这段时间是可以按照上述规则折抵刑期的。这是因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程度相对较高,所以法律规定可以折抵刑期。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在自己的住所被监视居住,那么这段时间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在自己住所的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相对的生活自由,比如可以和家人共同生活等,其人身自由受限制的程度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相比要低很多,所以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不能折抵刑期。 所以,对于监视居住1年能否折抵刑期,首先要确定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是在自己住所的监视居住。如果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再结合最终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按照相应的折抵规则来计算折抵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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