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女方18岁能结婚吗?
我是个女生,今年刚满18岁,和男朋友感情很好,想结婚了。但不知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我这个年龄能不能结婚。我挺着急的,就怕结不了,想弄清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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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女方18岁是不能结婚的。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法定结婚年龄,它指的是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只有达到了这个年龄,当事人才具备适合的生理和心理条件,从而能够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意味着女方只有年满二十周岁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要求。所以,仅18岁的女方不满足结婚的年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有充分理由的。从生理方面来看,18岁的女性身体发育尚未完全成熟,过早生育对自身和胎儿的健康都可能带来不利影响。从心理层面讲,18岁的心智还不够成熟,可能缺乏对婚姻和家庭责任的足够认识和承担能力。所以,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婚姻的稳定,法律设定了这样的结婚年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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