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三天旷工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我在公司上班,因为家里突发急事请了一天假,后面两天没来得及请假就没去上班。今天公司说我三天旷工要终止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公司就因为这三天旷工就终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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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旷工解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三天旷工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再存在。旷工是指员工在未获得用人单位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缺勤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这里的关键在于“严重违反”,不同的用人单位对于“严重违反”的界定可能不同。也就是说,判断三天旷工是否能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有些用人单位会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旷工达到一定天数,比如三天,就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此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依法制定的,即经过了民主程序,并且向劳动者进行了公示或告知,那么这个规章制度就是有效的,用人单位依据该规章制度以三天旷工为由终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三天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规定,又或者规章制度的制定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那么用人单位以三天旷工终止劳动合同就可能存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此外,即使用人单位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也需要考虑旷工的具体情况。如果劳动者有合理的理由,比如突发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导致无法及时请假,用人单位应该进行调查核实,而不是直接以旷工为由终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三天旷工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旷工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不合法,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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