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太逛超市因地板有水渍摔成骨折能获赔吗?
我奶奶70多岁了,前几天去超市,因为地板上有水渍不小心摔成了骨折。我们家人都很担心,也很生气,想知道超市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责任,我们能不能要求超市进行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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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7旬老太逛超市因地板存在水渍摔成骨折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这涉及到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这一法律概念。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超市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公共场所,有责任确保顾客在其场所内的安全,包括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及时清理水渍等,避免因地面湿滑等情况导致顾客摔倒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本案例中,地板上存在水渍,这说明超市没有尽到其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及时清理地面水渍,导致老太摔倒骨折,超市存在过错。因此,超市应当对老太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老太的实际损失、伤残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老太及其家属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事故现场的照片或视频等,以证明超市存在过错以及老太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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