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立案后双方和解能否撤案?
最近遇到一个盗窃案子,立案后双方达成了和解,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撤案。毕竟和解了就不想再继续追究下去,希望了解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能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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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盗窃立案后双方和解不能撤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盗窃属于刑事公诉案件范畴。一旦经过刑事立案程序,就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由国家司法机关负责追诉犯罪行为,通常不会因为受害者与罪犯之间的和解而撤案。这是因为公诉案件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不仅仅关乎被害人个人的意愿。 其次,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起诉的裁决。例如,盗窃金额较小,且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检察机关可能会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从而作出不起诉决定。 另外,如果涉及的是自诉性质的案件,例如侵占罪等,这类案件被害人有自主决定是否起诉和撤诉的权利,那么则存在撤销案件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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