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从犯能否缓刑?
我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从犯,同时又是累犯。我很担心自己的情况 ,想知道像我这样累犯身份的假冒注册商标罪从犯,在法律上有没有可能被判处缓刑?我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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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累犯,就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而假冒注册商标罪,简单说就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从犯呢,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关于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然而,《刑法》第七十四条又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也就是说,不管是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从犯,只要是累犯,就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因为法律认为累犯再次犯罪,说明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较大,难以保证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再实施犯罪行为。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累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从犯是不能缓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