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控告侵占罪之前是否也可以控告诈骗罪?


在法律层面,在控告侵占罪之前是可以控告诈骗罪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两个罪名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来看看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指的是,一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这里的“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一些不存在的事情,“隐瞒真相”则是把真实的情况藏起来不说。比如,甲编造自己生病急需钱的虚假理由,骗乙借给他一大笔钱后消失不见,这就是典型的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接着说说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你却想自己留下不还,或者捡到别人遗忘的东西,也不还给人家。例如,丙帮丁保管一批货物,丁来要的时候,丙找各种理由就是不还,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这两个罪名在构成要件上有所不同。诈骗罪侧重于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而侵占罪则侧重于对已经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的非法占有。在实际情况中,一个行为可能同时符合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也可能只符合其中一个。当你发现他人的行为既可能构成诈骗罪又可能构成侵占罪时,你有权利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和实际情况,先控告诈骗罪。不过,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行为人的行为到底构成何种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