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派出所立案后是否可以撤回?
我遇到了一起行政案件,派出所已经立案了。但现在我觉得事情没有那么严重,不想继续追究了,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让派出所撤回这个案件呢?有没有什么规定或者流程?
展开


在行政案件中,派出所立案后能否撤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行政案件立案的含义。当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发生,并且符合立案条件时,派出所会启动立案程序,对案件展开调查。这是一种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行为,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一般来说,如果是报案人想要撤回案件,并不意味着案件就一定会被撤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经过调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也就是说,只有在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派出所才会依法决定是否撤销案件,而不是仅仅依据报案人的意愿。 不过,如果报案人提出撤回案件的申请,派出所会对案件进行重新评估。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案件确实不存在违法事实,或者有其他符合法定撤销条件的情况,派出所可以决定撤销案件。但如果已经有证据证明存在违法行为,即使报案人撤回申请,派出所仍可能会继续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所以,行政案件派出所立案后能否撤回,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而不是由报案人单方面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