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是否可以保释?
我前几天和人起了点冲突,结果被治安拘留了。我不想在里面待着,想早点出去,不知道治安拘留能不能保释啊?我不太懂法律这方面的事儿,就想问问这种情况有没有办法能提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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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治安拘留是否可以保释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保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对应概念。在我国,与“保释”相近的概念是“取保候审”,不过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而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并不适用取保候审。但在治安拘留相关规定中,存在暂缓执行拘留的类似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这里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通常是指被处罚人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不会毁灭证据、不会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等。而符合条件的担保人需要满足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这几个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被治安拘留的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想要暂缓执行拘留,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要满足公安机关认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这个前提,还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一般是不能暂缓执行治安拘留的。所以,虽然治安拘留不能像刑事案件那样“保释”,但符合条件时可以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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