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可以多收钱吗?
我想收养一个孩子,对方家庭提出要一笔钱。我不太清楚这个钱的数额有没有规定,担心给多了或者对方狮子大开口,想问下收养孩子时在费用方面有没有法律规定,能不能多收钱呢?
展开


收养孩子不可以多收钱。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这里涉及的法律问题。 首先,收养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基于爱和责任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目的是为了给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而不是一种商业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也就是说,不能以收养孩子为借口,进行金钱交易。 在正常的收养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一些合理的费用,比如收养人支付送养人已经支出的生育、抚养孩子的必要费用,这是符合公平原则的。但这种费用必须是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如果收取的费用远远超过了这些合理支出,就可能被认定为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一旦被认定为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以,收养孩子绝不能以谋取金钱利益为目的多收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