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不成交中介是否能收佣金?
我最近找了中介买房,和卖家谈了很久,但最终因为价格谈不拢,买卖没成交。可中介却找我要佣金,说他们付出了劳动。我觉得没促成交易就不该收佣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房屋买卖不成交的情况下,中介到底能不能收佣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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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当交易未成功时,中介是否可以收取佣金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结合法律规定,为大家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居间合同的概念。在房屋买卖中,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一般属于居间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通俗来讲,中介的主要职责就是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 对于中介收取佣金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也就是说,只有当中介成功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时,才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佣金。 如果房屋买卖最终没有成交,那么就要看具体的原因。如果是因为中介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比如没有如实报告房屋的真实情况、没有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等,导致合同无法成立,那么中介就不能要求收取佣金。相反,如果是因为买卖双方自身的原因,比如买方突然不想买了,或者卖方临时提高价格等,导致交易失败,但中介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提供了必要的服务,那么中介虽然不能收取全部佣金,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此外,中介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条款也非常重要。合同中可能会对佣金的支付条件、方式以及未促成交易时的费用承担等内容做出详细约定。只要这些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不成交时,中介能否收取佣金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判断。如果遇到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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