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伤该如何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了解赔偿项目及支付主体。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而根据第三十九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再次,关于赔偿标准,不同的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例如,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来计算。丧葬补助金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来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最后,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