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通过协议约定铁路法院管辖?
我和别人有个合同纠纷,合同里想约定管辖法院。听说铁路法院有专门的管辖范围,我不太确定能不能在协议里约定让铁路法院来管辖我们这个纠纷,想了解下法律上允不允许这么做。
展开


在探讨能否协议约定铁路法院管辖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协议管辖。协议管辖,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之后,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自行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自主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为协议管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对于铁路法院管辖问题,铁路运输法院是我国专门法院,它有其特定的管辖范围。根据相关规定,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案件主要涉及铁路运输合同纠纷、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等。这些案件与铁路运输有着紧密的联系。 那么,能否协议约定铁路法院管辖呢?答案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如果双方约定的纠纷属于铁路运输法院专门管辖的案件范围,并且这种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同时该铁路法院与争议有实际联系,那么协议约定铁路法院管辖是有效的。例如,在涉及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某一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然而,如果约定的纠纷不属于铁路运输法院专门管辖的范围,或者这种约定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该协议管辖的约定就是无效的。比如,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与铁路运输没有实际联系,就不能通过协议约定由铁路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协议约定铁路法院管辖需要综合考虑案件性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管辖连接点以及是否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等因素。在进行协议管辖约定时,当事人应当谨慎审查,确保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避免后续出现管辖争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