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宅基地是否可以确权?
我家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但是我的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了。最近村里在进行宅基地确权,我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对宅基地进行确权,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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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是指对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进行确认和登记,以明确其归属和范围。对于户口不在宅基地是否可以确权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一般来说,宅基地的申请是以户为单位,且申请人需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户口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通常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新的宅基地并进行确权的。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通过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的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也就是说,虽然户口不在宅基地所在地,但因为继承房屋,是可以对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及相应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的,但这种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是基于房屋的存在,如果房屋灭失,集体经济组织是有权收回宅基地的。 此外,如果原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某些原因将户口迁出,在迁出前已经合法取得了宅基地及房屋,并且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同样会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相关情况。 综上所述,户口不在宅基地不一定绝对不能确权,要依据具体的情形,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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