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去了土地还能确权吗?
我之前把户口从农村迁出去了,家里还有一些土地。现在村里在进行土地确权,我不太清楚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给土地确权,想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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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去后土地能否确权,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土地确权的含义。土地确权就是确定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归属,给土地的权利人一个合法的凭证,就好比给土地办了个“身份证”。在我国,农村土地主要分为承包地和宅基地等类型。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如果是全家户口都迁到了小城镇落户,比如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等,并且还是以农业生产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发包方是不能收回其原承包地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这是因为法律充分考虑到了这些农民虽然户口迁移了,但仍然依赖土地生活。 但要是全家户口都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既然土地已经被收回,那就不能再进行确权了。不过,对于林地承包经营权,即使全家户口迁走,在承包期内,也可以继续经营,也可以进行确权。因为林地的生产经营周期比较长,投入也大,法律为了保护承包方的利益,做出了这样的规定。 再来说说宅基地的情况。根据相关政策,如果是因为子女上学、就业等原因将户口迁出农村,而父母仍然是农村户口且拥有宅基地的,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子女是可以使用这块宅基地的,也可以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但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已经坍塌、灭失,那么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也就不能确权了。 总之,户口迁出去后土地能否确权要根据户口迁移的情况、土地的类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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