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规范有哪些内容?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事实劳动关系规范的相关内容。 首先,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单位管理并获取报酬,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一系列权益。比如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再如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休息休假的权益。还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再者,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同样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多种,例如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对于事实劳动关系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没有书面合同的形式,但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