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可以推翻吗?

我和前妻签了协议离婚,当时是一时冲动。现在冷静下来,觉得有些财产分割不太合理,也舍不得孩子。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推翻之前的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和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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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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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否能推翻,需要分情况来看,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婚姻关系角度来看。一旦完成协议离婚,在法律上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的解除是不可逆转的,无法再单纯地推翻离婚这一事实让婚姻关系恢复。如果双方想要再在一起生活,只能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协议。如果一方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如果有证据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受到欺诈或胁迫,就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割。 再者,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后婚姻关系无法推翻,但财产分割协议和子女抚养问题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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