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未满一个月能去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前段时间去申请了离婚,现在还没到一个月的冷静期。但是我俩现在都觉得想好了,不想再等了,就想赶紧把离婚手续办了。所以想问问,在这种冷静期还没满一个月的情况下,能不能去办理离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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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冷静期未满一个月是不可以去离婚的。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双方打算协议离婚时必须经历的一段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夫妻双方有足够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因为一时冲动就做出离婚的决定。 在冷静期未满一个月时,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不会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不过,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就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要是夫妻中一方坚决要离婚,另一方不愿意,想尽快结束婚姻关系,那么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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