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过了可以不去吗

我和另一半前段时间去申请了离婚,现在一个月冷静期过了,但是我这几天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时间去办理后续手续。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去吗?不去的话会有什么后果?是直接就离不了了,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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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过了是可以不去的,但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如果冷静期一个月过了,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并且要再次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才可以办理离婚。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其中一方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而无法到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延期等相关处理措施。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仅仅是不想去,那就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产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后果。 总之,离婚是一件大事,涉及到诸多法律程序和双方的权益,建议谨慎考虑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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