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可以做法人?


在法律中,法人并不是指具体的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您想问的应该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简单来说,就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他们没办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所以不能做法定代表人。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因为犯罪正在服刑,或者被采取了诸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就不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被通缉说明这个人涉嫌违法犯罪且处于在逃状态,显然不适合担任法定代表人。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这些人由于有过严重的违法犯罪记录,为了保障公司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做法定代表人。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这是考虑到其经营管理能力可能存在问题,为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限制其担任法定代表人。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这类人因为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在一定时间内也不适合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负债较大且未偿还,可能会影响其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也不利于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所以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