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标无效宣告裁定能否上诉?

我之前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他人提出无效宣告,现在商标局做出了裁定。我对这个裁定结果不太满意,想知道能不能就这个商标无效宣告裁定去上诉,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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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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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商标无效宣告裁定能否上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商标无效宣告。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而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有人觉得某个已经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向相关机构申请让这个商标失去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对于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清晰看出,当事人对商标无效宣告裁定是可以上诉的。不过上诉是有时间限制的,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如果您对商标无效宣告裁定结果不满意,一定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自己上诉的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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