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内地能否申请婚姻无效?
我和对象结婚后,发现一些情况让我觉得这婚姻可能有问题。我想了解下,在我国内地是不是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呢?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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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内地是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婚姻无效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也就是说,这样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里主要是指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为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不利于后代的健康。(三)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未达到这个年龄结婚,婚姻是无效的。 申请婚姻无效,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都可以作为申请人。例如,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都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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