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婚姻无效的适用情形和救济途径是什么?

我结婚后才发现一些状况,感觉自己的婚姻可能存在问题。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姻无效,要是真的属于无效婚姻,又有什么救济途径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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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申请婚姻无效的适用情形。婚姻无效,简单来说就是法律不承认这段婚姻的效力,它自始无效,就好像这段婚姻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这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情况。比如张三已经和李四结婚了,但他又和王五登记结婚,那么张三和王五的婚姻就是无效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像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属于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果他们之间结婚,婚姻就是无效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这个年龄就登记结婚,该婚姻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接下来谈谈救济途径。如果发现自己的婚姻属于上述无效情形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一旦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婚姻关系就会自始不存在。在财产处理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也就是说,虽然婚姻无效,但父母对子女依然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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