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管辖?


工伤认定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管辖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受的伤是不是工伤。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纠纷时,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在工伤认定后,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工伤待遇等方面存在争议,这些争议就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的范畴。 另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这就明确了劳动仲裁管辖的问题,为当事人申请仲裁提供了指引。 在工伤认定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工伤相关的赔偿、待遇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裁决,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