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前是否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我和别人有经济纠纷,打算去法院起诉他。但我担心他在我起诉过程中转移财产,到时候就算我胜诉了也拿不到钱。所以我想问问,在正式诉讼之前,我能不能向法院申请对他的财产进行保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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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前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诉讼前是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这种保全方式被称为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也就是说,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是情况紧急,比如对方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迹象,如果不马上进行保全,以后可能就无法执行到财产了。其次,申请人要提供担保,这是为了防止申请人错误申请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担保的形式可以多样,如现金、房产等,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诉前财产保全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债权人来说,它可以有效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注意,申请人如果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法院就会解除保全,所以要及时启动后续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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