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后还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我之前打了一场官司,现在判决书已经下来了。但是对方好像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我担心到时候判决执行不了,拿不到应得的钱。我想问问,在判决书下来之后,我还能不能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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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后,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判决书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若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这里的申请主体是债权人,目的是为了保障生效法律文书能够顺利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本身就有权采取执行措施来保证判决的执行,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不过,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需要进一步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通常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以赔偿可能因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等,具体要求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另外,申请财产保全要及时,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应尽快向法院提出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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