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开庭期间能否继续申请治疗?
我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在案子已经到了开庭阶段,但我的伤还没好,还需要继续治疗。我就想问问,在这个开庭期间,我还能不能继续申请治疗呀?会不会因为开庭了就不允许我再申请治疗了呢?
展开


在交通事故开庭期间,是可以继续申请治疗的。这涉及到对受害者后续医疗权益的保障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意味着,只要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合理治疗需求,都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在开庭期间继续申请治疗,也是合理合法的。因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可能具有持续性和复杂性,有些伤情在当时难以完全诊断和治疗,后续可能会出现新的症状或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受害者的实际治疗情况和需求。 如果在开庭期间需要继续治疗,建议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便在后续的赔偿中能够得到支持。同时,也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及其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治疗费用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