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后还能申请工伤吗?


在交通赔偿后是否还能申请工伤,这是很多人在遭遇交通事故后会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的定义。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为我们判断是否能认定工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接着,说说交通赔偿和工伤认定的关系。交通赔偿通常是基于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由事故责任方对受害者进行的赔偿。而工伤认定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制度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这两者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的。 在实际操作中,交通赔偿后一般是可以申请工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也就是说,除了医疗费用通常不能重复获得赔偿外,其他如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保险待遇,在获得交通赔偿后,仍然可以申请。例如,小王在下班途中被一辆汽车撞伤,经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小王获得了肇事司机的交通赔偿后,又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后,小王除了不能再次报销医疗费用外,还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综上所述,交通赔偿后一般是可以申请工伤的,但要注意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并且医疗费用通常不能重复获赔。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