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后能去劳动仲裁公司吗?
我被迫从公司离职了,心里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不知道自己这种被迫离职的情况,有没有足够的理由去申请劳动仲裁告公司,想了解在法律上是否可行,需要做些什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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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离职后是可以去劳动仲裁公司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被迫离职”和“劳动仲裁”这两个概念。被迫离职,指的是劳动者并非出于自身意愿,而是由于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导致劳动者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而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它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被迫离职显然属于该条第三项规定的“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范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当劳动者被迫离职后打算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在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与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证明你是被迫离职以及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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