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有哪些好处和坏处?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有诸多好处。首先,具有重要的权利保障功能。在刑事诉讼里,羁押虽然能保证诉讼顺利进行,但它是很严厉的强制手段,会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而取保候审能让犯罪嫌疑人在一定程度上不被羁押,保障其基本权利。比如一些轻微犯罪的嫌疑人,被羁押可能会对其生活和工作造成极大冲击,取保候审就能减少这种负面影响。 其次,能节约国家资源。公安机关羁押看管犯罪嫌疑人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把有限办案经费大量投入看守所建设并非最优资金配置。让部分符合条件的嫌疑人取保候审,能节省这部分资源用于其他更需要的地方。 再者,可以减少犯罪习性的交叉感染。大量犯罪嫌疑人审前集中羁押,可能会导致主观恶性小甚至可能无辜的嫌疑人受到累犯、惯犯影响,思想发生改变,这与教育改造初衷相悖,取保候审可避免这种情况。 然而,取保候审也存在一些坏处。一方面,释放当事人可能造成新的违法行为。被取保候审的人虽然被限制了一些权利,但仍有一定自由,如果其没有正确认识自己的处境,可能会再次违法犯罪。另一方面,取保候审决定机关与执行机关相脱节,执行难以落到实处。决定机关做出取保候审决定后,执行机关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对被取保人进行监管,导致制度不能有效落实。而且在反贪侦查中,过多适用取保候审难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相关概念: 法定代理人: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