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房管局会处理相关事宜吗?
我手里有一份代书遗嘱,想用它去房管局办理房产相关手续,但发现这份遗嘱没有见证人。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管局会不会受理我的业务,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能不能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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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在法律上,代书遗嘱是有严格的形式要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意味着见证人是代书遗嘱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房管局在处理涉及遗嘱的房产相关事务时,需要确认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为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所以通常情况下房管局是不会依据这样的代书遗嘱来处理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的。 如果持有没有见证人的代书遗嘱去房管局,房管局可能会要求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或者建议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解决房产的归属问题,比如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来确定遗嘱的效力和房产的继承问题。这样做是为了保障房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避免因遗嘱的瑕疵而引发后续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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