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老人遗嘱能直接办理房产证吗?
老人去世前留下了遗嘱,写明房产由我继承。我现在想把房产证过户到我名下,就拿着这份遗嘱去办理,能直接办成房产证吗?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规定,担心会有什么问题,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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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仅仅拿着老人的遗嘱是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证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当老人去世后留下遗嘱指定房产由他人继承,这只是表明继承人拥有了继承该房产的权利依据,但要完成房产证的过户,还需要一系列的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就是说,继承人需要提供完整的材料来证明继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有两种途径来完成房产过户。一种是进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公证机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继承人的身份等进行核实。在取得公证书后,再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另一种是通过诉讼途径。如果继承人之间对遗嘱的效力、房产的分配等存在争议,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作出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综上所述,拿着老人的遗嘱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证,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后才能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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