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用来过户房产吗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份遗嘱,说把房子留给我。我想知道就凭这份遗嘱能不能直接去办理房产过户啊?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和流程,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遗嘱到底可不可以过户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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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可以用来过户房产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首先,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这意味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精神正常、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想法。遗嘱内容得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不能是被强迫或者被欺骗立下的。而且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自书遗嘱得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其次,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材料,一般包括遗嘱、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产产权证明等。 最后,要经过一定的程序。通常继承人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接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还得出具放弃继承声明书;之后带着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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