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自书遗嘱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过户?
我手里有一份老人留下的自书遗嘱,遗嘱里写明房产由我继承。现在老人去世了,我想把房产过户到我名下,但是不确定光拿着这份自书遗嘱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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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所立下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从法律层面认可了自书遗嘱的有效性。 然而,拿着自书遗嘱并不一定就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在实际操作中,房产管理部门通常会要求进行一系列审查和手续办理。因为自书遗嘱虽然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但可能存在遗嘱效力被质疑的情况。例如,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可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遗嘱内容可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很多时候需要通过公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确认遗嘱的效力。如果所有继承人对自书遗嘱没有争议,那么可以共同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凭借公证书去办理房产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要是继承人之间对遗嘱有争议,那么就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遗嘱是否有效。当法院判决生效后,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以,拿着自书遗嘱办理房产过户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来完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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