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工伤了如何赔偿?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问题相对复杂,以下为您详细解答。首先,要明确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说,退休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此时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多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就和普通在职员工工伤赔偿情况有所不同。 对于赔偿责任划分,如果退休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在受到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如果退休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但接受用人单位返聘并且用人单位已经按项目参保等方式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其受到工伤后也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要是退休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招用但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其受到工伤后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过因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费用,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 在赔偿范围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举例来说,如果退休人员老张在返聘工作中受伤,花费了医疗费1万元,住院10天,期间子女请假照顾,老张因伤无法工作耽误了一定收入。那么医疗费1万元肯定在赔偿范围内,如果经过鉴定构成残疾,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等也应赔偿。 护理费、误工费等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计算赔偿。 相关概念: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