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遗失物是属于盗窃还是侵占?


在探讨非法占有遗失物究竟是盗窃还是侵占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盗窃和侵占这两个法律概念。 盗窃,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这里的关键在于“秘密窃取”,也就是在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物拿走。例如,在商场里趁人不注意,将他人放在一旁的手机偷走,这就是典型的盗窃行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侵占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对已经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进行非法占有,并且拒不归还。比如,帮朋友保管的贵重物品,后来不想归还了,这就可能构成侵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对于遗失物而言,它是指财物所有人非基于本意而失去控制的财物。当有人捡到遗失物时,在法律上就有义务妥善保管并归还失主。如果捡到遗失物后,没有归还的想法,而是想将其据为己有,这种行为更符合侵占的特征,而不是盗窃。因为在捡到遗失物的那一刻,财物已经处于无人保管的状态,不存在秘密窃取的情况。 不过,要构成侵占罪,需要满足“数额较大”和“拒不交还”这两个条件。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法律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捡到遗失物后,在失主要求归还时及时归还了,那么就不构成侵占罪。 总之,非法占有遗失物通常属于侵占行为,而不是盗窃。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捡到了遗失物,应当积极寻找失主并归还,这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