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老板,我有权利不卖商品给顾客吗?
我是个小老板,前几天有个顾客来买东西,态度特别不好,还挑三拣四,我就不想卖给他了。但又怕这样做不合法律规定,想问下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有没有权利不卖商品给这样的顾客呢?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看,一般情况下,老板是有权利不卖商品给顾客的。这涉及到合同订立的基本原理。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顾客提出购买商品的要求可以看作是一个要约,而老板决定是否出售商品则是对该要约的承诺。老板有权选择是否作出承诺,也就是有权决定是否与顾客达成买卖合同。 不过,这种权利也并非是绝对无限制的。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老板可能负有强制缔约的义务。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供电人、供水人、供气人、供热人等公共事业的经营者,在其营业范围内不得拒绝用户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这是因为这些公共服务行业涉及到公共利益和民生保障。 如果老板所处的行业并非上述特殊行业,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商业道德以及事先承诺的情况下,基于自身意愿决定不卖商品给顾客通常是被允许的。但如果老板存在歧视性不卖的情况,例如基于种族、性别、宗教等不合理原因拒绝交易,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所以,老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谨慎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