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做生意是否可以不卖给某些人?

我自己开了家小店做生意,最近有个顾客的行为让我很不舒服,我不想再把东西卖给他了。但又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违反法律规定。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做生意到底可不可以不卖给某些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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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交易
  • #自主选择权
  • #强制缔约
  • #消法规定
  • #人格权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业活动中,做生意是否可以不卖给某些人,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在一般的交易情形下,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商家有自主选择交易对象的权利。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比如在一些个体小商店、私人店铺等,商家有权基于自身的判断决定是否与某个人进行交易。这就好比你去一家路边的小摊贩那里买水果,摊贩觉得你态度不好,他不想把水果卖给你,从法律上来说这并不违法。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商家是不能随意拒绝交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当涉及到公共服务领域时,如医院、公共交通等,这些机构有强制缔约的义务。例如医院不能因为患者没有钱或者其他不合理的原因而拒绝救治病人,公交车不能因为某个乘客穿着普通就拒绝其上车。另外,如果商家存在歧视性的拒绝交易行为,比如基于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原因拒绝交易,这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歧视性拒绝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平等权等人格权利。 所以,做生意是否可以不卖给某些人,要结合具体的交易场景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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