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是否有权不接待客人?
我去一家餐厅吃饭,服务员直接说不接待我,也没说具体原因。我就纳闷了,商家难道可以随便决定接不接待客人吗?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商家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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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商家是否有权不接待客人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一般情况下,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当消费者进入商家的经营场所,有消费的意愿,这可以视为一种订立合同的要约。如果商家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因为商家作为经营者,通常具有向不特定的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义务,这是商业经营的基本规则。例如在超市,消费者进入选购商品,超市就有义务按照正常的流程为消费者提供结账等服务。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商家是有权拒绝接待客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如果消费者存在扰乱经营秩序、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危害其他消费者安全等行为,商家为了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接待。比如消费者在餐厅大吵大闹、寻衅滋事,严重影响其他顾客用餐,此时商家就可以拒绝其继续留在店内消费。此外,如果消费者提出的要求明显超出商家的服务范围或者不合理,商家也可以拒绝。例如一家普通的餐厅,消费者要求提供只有高级会所才有的特殊服务,商家当然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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